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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8日

1.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航發字八七五六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九條
2.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四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七00八五00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三條條文
3.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25000895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公民營公共交通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4. 中華民國104年10月8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12909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