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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戰時交通電業設備及器材防護條例實施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三月十四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三日

1. 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三月十四日交通部、經濟部、國防部、內政部交參字第一二八四號令會銜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三日交通部交法發字第八六五七號、經濟部經(八六)研字第八六四四三三一三號、國防部(86)鐸錮字第九七六八號、內政部臺(86)內警字第八六七0六0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