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歷史沿革

  名  稱:大陸地區交通專業人士來臺從事交通事務相關活動許可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四日

1.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參發字第八四一0號令訂定全文十二條
2.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四日交通部交參發字第八七三四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