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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附屬事業使用容許項目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一B000一二四號、內政部臺內營字第0九一00八二九五七號令訂定
2. 中華民國110年4月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013861號、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100803314號令會銜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