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96年6月20日交通部交法字第096008502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3點 |
2. |
中華民國99年7月27日交通部交法字第099000678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
9點、第25點;增訂第25點之1 |
3. |
中華民國101年7月19日交通部交法字第1015010531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6點,並自即日生效 |
4. |
中華民國102年1月21日交通部交法字第1025000795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32點;增訂第12點之1,並自即日生效 |
5. |
中華民國102年2月19日交通部交法字第1025001805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4點,並自即日生效 |
6. |
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交通部交法字第10250157261號令修正發布第10點之
1、第20點;增訂第23點之1,並自即日生效 |
7.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6日交通部交法字第1035016364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4
點,並自即日生效 |
8. |
中華民國107年1月5日交通部交法字第10650179341號令修正發布第13點,並自即日生效 |
9.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5日交通部交法字第10750173881號令廢止,並自108
年2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