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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 109年 4月10日,並自 110年 1月 1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 109年 4月10日,並自 110年 1月 1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9年4月10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0802414950號、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農防字第1081497232號、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81203330號、教育 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80036268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1080 0615041號、交通部交路字第10800336131號、文化部文綜字第10810373 961號、財政部台財庫字第10800123801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輔事字第10801010461號公告會銜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110年1月1 日生效,但企業經營者得自願自公告日起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