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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公路汽車客運路線營運費用作業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並自109年4月13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2年9月4日,並自112年9月15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090047793B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9年4月13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9年8月10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計字第1090093422B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2點、第4點及第7點附件一至附件三;增訂第11點、第12點 ,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國道客運路線 營運費用作業要點)
3. 中華民國109年9月16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090109313B號令修正 發布第3點、第4點、第6點、第9點及第7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4. 中華民國110年4月9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100039128B號令修正發 布第3點、第4點、第6點及第7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5. 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100069063B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2點,並自110年6月11日生效
6. 中華民國112年9月4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120106154號令修正發 布第1點、第4點、第5點、第12點及第7點附件三,並自112年9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