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編制表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月23日

1.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250178481號令訂定發布,並自 103年1月1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3年5月12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3001349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 3年1月1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50018645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 05年1月1日施行
4. 中華民國107年1月23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750004397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