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107年2月26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75002097號令訂定發布 |
2.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110034695號令修正發布,自112 年1月1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1200305363號令修正發布,自112 年9月15日生效 |
1. | 中華民國107年2月26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75002097號令訂定發布 |
2.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110034695號令修正發布,自112 年1月1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1200305363號令修正發布,自112 年9月15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