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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 93年10月6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

1. 中華民國93年10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0930066337D號、交 通部交路發字第093B0006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條
2. 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0960044255D號、交 通部交路字第0960085028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附表
3. 中華民國98年8月1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0980064269D號、交通 部交路字第0980085044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3條附表
4.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30103170C號、交 通部交路字第1030035615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4條,自發布日施行
5. 中華民國107年1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70000499A號、交 通部交路字第1070000324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及第3條附表二, 附表二機車噪音管制標準備註六至十及汽車噪音管制標準自107年1月1日 施行
6.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91196395D號、交 通部交路字第1090030996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