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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九月八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6年7月26日

1. 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九月八日交通部交參字第0七八0四號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六月二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五九六一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至十九條、第二十四條條文
3. 中華民國七十年九月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二0二八七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九十五條及名稱
4.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八九0二號修正發布
5.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一一七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一百六十六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 中華民國101年2月29日交通部交路監(一)字第10197000151號令修正發布第32條、第39條、第41條、第88條、第92條、第115條;增訂第6條之1條文
7. 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交通部交路監(一)字第10397000771號令修正發布 第1條、第16條、第17條、第30條、第102條、第103條條文
8. 中華民國106年7月26日交通部交路監(一)字第10697000741號令修正發布第21條條文
9. 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127900140號令修正發布第1 條、第6條、第6條之1、第12條、第17條、第21條、第142條、第149條、 第150條、第155條至第158條、第161條、第163條至第165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