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五十年三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交參字第0一九一三號令訂定發布 |
2. |
中華民國五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路字第八六九五號令修正發布 |
3. |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字字第五八一一-0五四四號修正發布 |
4. |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八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七九八0號令修正發布 |
5. |
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二四三七號令修正發布 |
6. |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四0三三號令修正發布 |
7. |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七四五號令修正第五十九條條文 |
8. |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000三號令修正第九十四條條文 |
9.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四00八五0二七一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條文 |
10. |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一一二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二條;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 |
11. |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76711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第20條條文 |
12. |
中華民國102年8月12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29700054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20條之1條文 |
13.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日交通部交路監(一)字第1039700114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74條,自發布日施行 |
14. |
中華民國112年3月10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1279001395號令修正發布第1
2條、第31條、第73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