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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六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

1.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四二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二十二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七00八五0三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增訂第五條之一、第六條之一、第九條之一、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一條文
3.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8日交通部交路監(一)字第10497001471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24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 證管理規則)
4. 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979000156號令修正發布 第2條、第4條、第5條、第16條、第18條、第23條條文
5. 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1079006274號令修正發布第5 條、第6條、第9條、第12條、第15條、第23條;刪除第7條、第10條、第1 1條條文
6. 中華民國112年5月18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1279001671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23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 給證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