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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高速鐵路計畫區段徵收取得其餘可供建築用地出租作業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7月16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96年3月26日交通部交總(一)字第096000277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交通部交總(一)字第1018700001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7點、第8點;增訂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07年7月16日交通部交總(一)字第10779000171號令修正發布第2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