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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對所屬機關辦理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業務督導考核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8月11日

1. 中華民國96年5月9日交通部交會字第09600045345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1點
2.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交通部交會字第1015017683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2點
3.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交通部交會字第1035007582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第 3點、第6點、第7點
4. 中華民國104年2月9日交通部交會字第1045001243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3點
5. 中華民國105年7月7日交通部交會字第1055007722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2點
6. 中華民國110年8月11日交通部交會字第1105009377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