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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全國公路監理電腦越區異動連線作業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二十九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8月4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85年2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01123號函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86年12月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53609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第5點、第15點、第17點、第25點
3. 中華民國89年12月2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13370號函修正發布
4. 中華民國92年1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20001046號函修正發布全文26點
5. 中華民國92年2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20001446號函修正發布
6. 中華民國92年9月2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20009557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並自92年11月1日起實施
7. 中華民國92年10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20062520號函修正發布附件一;自93年2月1日起實施
8. 中華民國93年2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30001557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並自93年3月1日起實施
9. 中華民國94年4月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40026354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
10. 中華民國95年9月1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50316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第21點
11. 中華民國96年3月2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60024669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第7點及第3點之附件一
12. 中華民國97年4月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70003076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
13. 中華民國98年3月1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80022246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及第3點之附件一
14. 中華民國98年10月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80009170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及第3點之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102年4月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37741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第5點、第15點、第16點、第24點、第26點及第3點之附件一;刪除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16.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00308811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17. 中華民國104年8月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00211231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及 第3點附件一;刪除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18. 中華民國109年6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7979E號令廢止,並自109年 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