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歷史沿革

  名  稱: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並定自106年3月1日施行

1.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六五七八九0號、交通部交路字第一一三九0號令會銜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內政部臺內警字七一二一二八號、交通部交路字一0四六六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3.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七六一五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五一一三三六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4.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五一三-一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八五七0四四二號令修正第五條條文
5.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六七二號、內政部臺(86)內警字第八六七0五九七號令修正全文十七條
6.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七五九號、內政部臺(八七)內警字第八七七0三二三號令修正第五條條文
7.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八五四號、內政部臺(八八)內警字第八八七0二四二號令修正第二條、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
8.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00二八號、內政部臺(九十)內警字第九0八0七三五號令修正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條文
9.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一B0000九四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一00七六二九六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10.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二八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五0八七0八五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六條;刪除第九條、第十條條文,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21195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20870908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5條條文,並自102年3月1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01603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 第1060870417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1條、第13條、第15條條文,並定自 106年3月1日施行
13.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084605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080872014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並定自108年7月1日施行
14. 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25008765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2087200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15條,並自112年6月30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