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歷史沿革

  名  稱: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七十年六月五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

1. 中華民國七十年六月五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一四九八號令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二五三五三號令修正發布
3.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七一九號令修正發布
4.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八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七六二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並增訂第三條之一文
5.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七七一五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
6.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一二三號令修正第三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
7.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十一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三三四號令修正第六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條文
8.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六五0號令修正第三條條文
9.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六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八0三號令修正第六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九八一-一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92年3月26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2B00002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8條,自92年1月1日起施行
12. 中華民國92年9月18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2B000088號令修正發布第13條、第28條、第32條、第33條、第34條、第38條,並增訂第39條條文;本辦法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並自92年1月1日施行
13.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二五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文
14.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六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條文及第二章章名
15.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八五0六五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三章章名
16.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一一九三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一00年四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三五二七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條文
18. 中華民國101年5月1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068591號令修正發布第26條條文
19. 中華民國102年8月2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115541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第27條;增訂第25條之1條文
20. 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9696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第6條、第7條、第12條至第14條、第16條、第17條、第19條至第23條、 第28條、第30條、第32條至第34條條文
21.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00399231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 條文
22.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36711號令修正發布第28條 條文
23. 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0001871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第3條、第13條、第14條、第16條至第20條、第22條、第24條、第25條 之1、第27條、第28條、第32條;刪除第38條條文
24. 中華民國107年6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078891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 、第17條、第18條條文
25. 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0031040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37 條之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