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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75年1月15日,並自75年3月16日起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並定自即日施行

1. 中華民國75年1月15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750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2條,並 自75年3月16日起施行
2.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七七二八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條
3.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四五0號令修正第十九條條文
4.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一B000一一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四條、第七條條文
5. 中華民國一00年三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二四八一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六條,並定自中華民國一00年六月一日施行
6. 中華民國一00年六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六一四五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並定自中華民國一00年七月二日施行
7. 中華民國103年2月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009831號令修正發布第13條條 文,並定自103年5月1日施行
8.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087082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第25條條文,並定自即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