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五月十五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三六七四四二號、交通部交參字第0五四0二號會同訂定發布 |
2. |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月一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六五六六八六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0八六五三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
3. |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六五七八一六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一一二0六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七十四條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
4. |
中華民國七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六三一九二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二九五四三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五十四條條文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
5. |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六月十五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五0八四八一號令、交通部交路發字第七六一三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七十九條 |
6. |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七0六號、內政部臺(87)內警字第八七七00五三號修正發布全文七十九條暨附表 |
7. |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七四八號、內政部臺(87)內警字第八七七0二九一號修正發布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一條條文 |
8. |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八四九號、內政部臺(八八)內警字第八八七0二三七號令修正發布第五十二條、第七十六條條文 |
9.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九三九號、內政部臺(八九)內警字第八九八0九八九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附件 |
10.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九七一號、內政部臺(八九)內警字第八九八九九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條文,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
11. |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00二五號、內政部臺(九十)內警字第九0八0七二九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之一、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九條條文 |
12. |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一B0000九一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一00七六二九七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條、第二條、第二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條之一、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一條;刪除第二十三條條文(原名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 |
13.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三B0000五0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三00七六五四四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七條條文、第二條附件 |
14.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四00八五0三六一號、內政部警字第0九四0一0一一七二號令修正發布第五十八條條文 |
15. |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三八、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五0八七0八六五號令修正發佈全文八十一條 |
16. |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四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五二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五0八七一三三一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條條文,自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六日施行 |
17. |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七三、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五0八七一九一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五條、第十九條及第二條附件二,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
18.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八五0四一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六0八七一四六四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二條、第四十四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
19.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八五0五二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六0八七一七四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附表,自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
20.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四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七00八五0一八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七0八七0四二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附表,自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施行 |
21. |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八00八五00五號、內政部警政署臺內警字第0九八0八七0二九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附件、第六十四條條文,自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日施行 |
22. |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八00八五0三四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八0八七一0八八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
23.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五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八五00九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九0八七0三八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附表 |
24.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八五0三0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九九0八七一二九三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四條條文 |
25. |
中華民國一00年二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0八四一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一000八七0三0五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四條條文;並定自民國一00年三月一日施行 |
26. |
中華民國一00年七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六一九七號、內政部台內警字第一000八七一五九二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附表,並自中華民國一00年八月一日施行 |
27. |
中華民國101年6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0020638號函修正發布第12條、第16條、第25條、第64條條文及第2條附表 |
28. |
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08370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10871397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7條條文及第2條附表,並自101年7月1日施行 |
29. |
中華民國101年8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011458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10871768號令修正發布第45條、第9章章名及第65條、第66條、第67條、第71條、第73條;增訂第65條之1條文,並定自101年9月6日施行 |
30. |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4900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10872169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16條條文及第2條之附表,自101年10月15日施行 |
31. |
中華民國102年1月2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93105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20870609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之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
32. |
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2119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20870907號令修正發布第16條及第2條之附表;增訂第19條之1,並自102年3月1日施行 |
33. |
中華民國102年6月11日交通部路政司交路字第1025008160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20872095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之附表,並自102年6月13日施行 |
34. |
中華民國102年7月11日交通部路政司交路字第1025009184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20872382號令修正發布第12條、第64條及第2條條文之附表,並自102年7月15日施行 |
35. |
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03113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
第103087071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2條、第15條、第34條至第36條、第
59條及第2條之附表;增訂第19條之2條文,並自103年3月31日施行 |
36. |
中華民國103年8月1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09970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
第103087208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3條條文,並自103年8月15日施行 |
37. |
中華民國104年6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5835A號、內政部臺內警字
第1040871805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2條、第16條、第64條及第2條附表
;增訂第12條之1、第16條之1條文,並自104年7月1日施行 |
38. |
中華民國104年8月1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100892號、內政部臺內警字
第1040872264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第10條、第11條、第15條、第
25條、第61條、第70條條文及第2條附表,並自104年8月15日施行 |
39.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172262號、內政部臺內警字
第1040873754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自105年1月1日施行 |
40. |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13735號、內政部臺內警字
第1050872214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並自105年9月1日施行 |
41. |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089315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60871974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9條及第2條附表;增訂第12條之2條文,並自106年7月1日施行 |
42. |
中華民國106年8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11027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6087249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並定自106年9月1日施行 |
43. |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074902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070871919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並定自107年7月1日施行 |
44. |
中華民國107年8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11505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070872727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並定自107年9月1日施行 |
45.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15448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070873522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2條、第20條至第23條條文,並定自10
8年1月1日施行 |
46. |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08460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08087201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6條、第19條之2、第67條及第2條附表
;增訂第19條之3、第43條之1條文,並定自108年7月1日施行 |
47.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24425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08087296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2條及第2條附表,並定自108年10月1
日施行 |
48. |
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21955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09087044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並自109年3月1日施行 |
49.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14480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090873647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2條、第15條、第28條條文及第2條附
表,第12條、第28條及第2條附表自109年12月1日施行,第15條自110年3
月1日施行 |
50. |
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061425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00871451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並自110年6月1日施行 |
51. |
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107105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008724724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並自110年10月1日施行 |
52. |
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03297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10871194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6條、第19條之2、第43條之1條文及第
2條附表,並自111年3月31日施行 |
53. |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05521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1087156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2條、第13條、第20條、第22條、第23
條、第25條條文,並自111年4月30日施行 |
54. |
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09806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1087238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自111年8月1日施行 |
55.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159685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10873452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1條、第12條、第16條、第19條至第19
條之2、第43條、第67條、第69條、第72條、第73條及第2條附表;刪除第
74條條文,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 |
56.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25002943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2087080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自112年3月31日施行 |
57. |
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25008396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2087200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第16條、第48條、第66條、第67
條及第2條附表;增訂第11條之1條文,並自112年6月30日施行 |
58.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交通部交運字第1125033343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2087356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及第2條附表,並自112年11月2
4日施行 |
59. |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交通部交運字第1135007840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30872468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及第2條附表,並自113年6月30
日施行 |
60. |
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交通部交運字第1135010356B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13087302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69條、第72條、第73條條文,並自113
年10月3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