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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92.09.24訂定)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2年9月24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

1. 中華民國92年9月24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920076134號、交通部交路發字 第092B000074號、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20214545號令會銜訂定發 布全文14條,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95年7月10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950870849號、交通部交路字第0 950085041號、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50212824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全文15條,自95年7月1日施行
3. 中華民國103年5月2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308706081號、交通部交路字第 10300085691號、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31662335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1條、第15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4.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1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40872808號、交通部交路字 第10400319901號、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41668124號令會銜修正發 布第2條、第9條、第12條、第14條條文
5.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90873683號、交通部交路字第 10900355891號、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9004450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條、第9條至第12條條文
6. 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110871525號、交通部交路字第1 1100130451號、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10015155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0 條條文
7. 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120873225號、交通部交運字第 11200347311號、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2167224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