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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5年6月12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並自102年7月1日施行

1. 中華民國95年6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3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條,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7961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5條、第7條、第8條條文,並自102年7月1日施行
3. 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21906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並自109年3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