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八五00五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四十一條 |
2. |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八00八五0六二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十二條之一條條文 |
3. |
中華民國一00年十一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一0七五五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六條條文 |
4. |
中華民國105年9月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18101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
第17條、第29條;增訂第6條之1、第17條之1條文 |
5.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50401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
、第11條、第14條、第27條、第29條、第30條、第33條;增訂第32條之1
條文 |
6. |
中華民國110年9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07695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至
第6條之1、第8條、第38條條文 |
7. |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05679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
第40條、第41條條文;增訂第14條附表(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交通部交
路字第1115010473號令發布,定自111年8月12日施行) |
8. |
中華民國111年9月2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12550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附
表 |
9.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18371號令修正發布第12條
之1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