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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申請及欠費追繳作業注意事項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一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並自107年2月12日生效

1. 中華民國94年12月1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09400313111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21點,並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96年6月4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0966004481號令 修正發布第14點、第1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 中華民國97年7月18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09760043691號 令修正發布第5點、第6點、第7點、第8點、第13點、第14點、第16點、 第17點、第18點、第19點;刪除第15點
4. 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46005918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9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 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申裝及欠費追繳作業注意事項)
5. 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719602711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07年2月12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 速公路局電子收費申請及欠費追繳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