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三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0一二六九號令訂定 |
2.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0五三八八號令修正第二點;並增訂第五十七點、第五十八點 |
3.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0六九九二號令修正第二點、第三點、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四點、第七點、第八點、第九點、第九點之一、第十點、第十一點、第二十二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五點、第二十五點之一、第二十七點、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第三十四點、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四點、第四十五點、第四十六點、第四十七點、第四十八點、第四十九點、第五十點、第五十二點、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四點、第五十五點、第五十六點 |
4.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0八五五五號令修正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二十點之一、第二十三點、第二十五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三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三點、第五十九點 |
5.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七000五一三九號令修正第二點、第三點、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四點、第七點、第八點、第九點、第九點之一、第十點、第十一點至第十四點、第二十點之二、第二十二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四點、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三點至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二點至第五十點 |
6.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七000六四0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 |
7. |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八000一六五四號令修正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二十點之二、第二十二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六點、第二十七點、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第三十三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六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四點之一、第四十八點、第四十九點、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三點、第五十七點、第五十八點、第五十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
8. |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八0一二0六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四點、第十八點、第二十五點、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九點、第五十二點、第五十二點之一、第六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
9.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0二六九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 |
10.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三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0三一八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六十一點、第六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11.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0七四五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十九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五點、第二十五點之一、第二十六點、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一、第三十三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六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八點之一、第四十九點、第五十點之一、第五十一點、第五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二點、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三點、第六十三點 |
12.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二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五四七五九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13.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一0五一四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四點之一、第五十六點、第六十四點、第六十五點;增訂第四十五點之一、第四十六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
14.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一一九三七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一點、第六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15.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一二0三六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
16. |
中華民國一00年二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一二四二號令修正發布第七點;第一00000一二四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
17. |
中華民國一00年九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八七三三號令修正第二點、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二十六點、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一、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一點、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四點、第四十四點之一、第四十九點、第五十點之一、第五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九點、第六十五點;增訂第三點之三,並自即日生效 |
18. |
中華民國一00年十一月八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一0五0一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六點之一 |
19. |
中華民國一00年十二月九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一一六一六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之二、第九點之一、第十四點、第二十一點、第二十二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四點、第二十七點、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七點、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三點、第五十六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
20. |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01010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第55點,並自即日生效 |
21. |
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054951號令修正發布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
22. |
中華民國101年9月2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4009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第3點之2、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25點之1、第26點、第27點、第28點、第28點之1、第29點、第30點之1、第30點之2、第31點、第32點之1、第32點之2、第33點、第34點、第35點、第36點、第37點、第38點、第39點、第40點之1、第42點之1、第42點之2、第43點、第43點之1、第52點之1、第52點之2、第53點、第56點、第56點之1、第62點、第63點、第64點、第66點,並自即日生效 |
23. |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5185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67點,並自即日生效 |
24. |
中華民國101年11月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6172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68點,並自即日生效 |
25. |
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36091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第2點、第3點、第3點之1、第3點之2、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7點、第9點、第12點、第13點、第14點、第23點、第24點、第27點、第28點之1、第31點、第32點之1、第32點之2、第33點、第34點、第35點、第37點、第38點、第39點、第40點之1、第42點之1、第42點之2、第43點、第43點之1、第44點之1、第45點、第45點之1、第46點、第46點之1、第48點、第48點之1、第49點、第50點、第50點之1、第51點之1、第52點之1、第52點之2、第55點、第56點、第56點之1、第57點、第58點、第59點、第63點、第64點、第65點、第66點;增訂第59點之1,並自即日生效 |
26. |
中華民國102年5月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6004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之2、第3點之3、第3點之4;增訂第69點 |
27. |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14751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28點之1、第32點之2、第34點、第35點、第37點、第38點、第39點、第42點之1、第42點之2、第43點之1、第55點、第59點之1、第63點、第68點;新增第54點之1、第56點之2,並自即日起生效 |
28. |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150411號令修正發布第67點,並自即日生效 |
29. |
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18057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2、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11點、第20點之2、第25點之1、第
29點、第30點之1、第30點之2、第31點、第33點、第34點、第35點、第
36點、第37點、第38點、第39點、第40點之1、第45點之1、第46點、第
46點之1、第48點之1、第49點、第52點之1、第52點之2、第53點、第54
點之1、第56點之1、第59點之1、第64點;增訂第25點之2、第42點之3
、第48點之2、第54點之2,並自即日起生效 |
30. |
中華民國103年8月2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10418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30點之2、第52點之2、第56點之1、第56點之2
、第64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31. |
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12244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
32.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16870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54點、第55點、第56點之1、第56點之2、第63點、第64點,並自
即日起生效 |
33.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00376401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
、第2點、第3點之3、第3點之4 |
34. |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1441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2至第3點之4、第23點、第25點之2、第27點、第28點之1、第29
點、第30點之1、第30點之2、第31點、第32點之1、第32點之2、第33點
至第39點、第40點之1、第41點之1、第42點之2、第42點之3、第44點之
1、第45點之1、第46點之1、第48點之2、第50點之1、第51點之1、第52
點之1、第52點之2、第56點之1、第56點之2、第59點、第59點之1、第
63點、第64點、第66點、第67點;增訂第19點之1、第24點之1、第26點
之1、第49點之1,並自即日起生效 |
35. |
中華民國104年2月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15261號令修正發布第67點,
並自即日生效 |
36. |
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4401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20點之2、第25點之2、第26點、第26點之1、
第29點、第30點之2、第31點至第39點、第40點之1、第41點、第41點之
1、第42點之2、第42點之3、第44點之1、第45點之1、第46點之1、第47
點、第48點之1、第48點之2、第49點、第49點之1、第50點、第50點之1
、第51點之1、第52點之2、第53點、第55點、第56點、第56點之1、第
56點之2、第59點之1、第64點、第69點;增訂第23點之1、第45點之2、
第46點之2、第63點之1,並自即日起生效 |
37. |
中華民國104年5月1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5706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4、第42點之3、第63點;增訂第43點之2、第70點至第74點,並
自即日起生效 |
38. |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00970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之3
、第3點之4、第23點之1、第27點、第28點之1、第31點、第32點之1、
第32點之2、第33點至第39點、第40點之1、第41點、第41點之1、第42
點之2、第42點之3、第43點之1、第43點之2、第49點、第49點之1、第
52點之2、第53點、第54點之1、第54點之2、第56點之2、第59點之1、
第63點、第63點之1、第67點、第69點;增訂第56點之3、第75點至第78
點,並自即日生效 |
39. |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07675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19點之1、第20點之2、第25點之2、第29點、
第30點、第30點之1、第30點之2、第31點、第32點、第32點之2、第33
點、第34點、第35點、第36點、第37點、第38點、第39點、第40點、第
40點之1、第41點之1、第42點之2、第42點之3、第43點之1、第43點之2
、第51點之1、第52點、第52點之1、第52點之2、第53點、第54點之2、
第56點之1、第56點之2、第56點之3、第59點、第59點之1、第62點、第
63點、第63點之1、第67點、第69點;增訂第51點之2、第54點之3、第
79點,並自即日生效 |
40. |
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2109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20點之2、第25點之2、第26點、第26點之1、
第28點之1、第29點、第30點之2、第31點、第32點之2、第33點、第34
點、第35點、第36點、第37點、第38點、第39點、第40點之1、第41點
之1、第42點、第42點之1、第42點之2、第42點之3、第43點、第43點之
1、第43點之2、第45點之2、第46點之2、第47點、第48點之2、第49點
、第49點之1、第50點之1、第52點之2、第53點、第54點之2、第54點之
3、第56點之1、第56點之2、第56點之3、第59點之1、第64點、第66點
、第69點、第74點、第75點;增訂第9點之2、第21點之1、第25點之3,
並自即日生效 |
41.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5833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4點、第19點之1、第20點之2、第24點之1、
第26點之1、第30點之2、第31點、第32點之2、第41點之1、第42點之3
、第44點之1、第45點至第45點之2、第46點之2、第48點之2、第49點之
1、第51點之2、第52點之2、第54點之3、第56點之3、第59點之1、第63
點之1、第72點至第74點、第76點至第79點;增訂第22點之1、第46點之
3、第64點之1,並自即日生效 |
42. |
中華民國106年3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04290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26點之1、第48點之2、第50點之1;增訂第80點至第83點,並自即日
生效 |
43. |
中華民國106年6月2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00166033號令修正發布第11點、第71點,並自即日生效 |
44. |
中華民國106年9月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12210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22點之1、第24點之1、第26點之1、第28點之1、第30點之2、第42點之3、第43點之2、第47點、第48點之2、第51點之1、第51點之2、第52點之2、第61點、第62點、第63點之1、第80點;增訂第42點之4、第84點、第85點,並自即日生效 |
45. |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166033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16點之1,並自即日生效 |
46. |
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03690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3、第3點之4、第23點之1、第26點之1、第27點、第29點、第34點
、第35點、第37點至第39點、第43點之2、第46點之3、第48點之2、第54
點之2、第54點之3、第68點、第73點至第75點;增訂第86點、第87點,並
自即日生效 |
47. |
中華民國107年7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088601號令修正發布第19點
之1、第42點之3、第42點之4、第43點之2,並自即日生效 |
48.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16671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
49. |
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179121號令修正發布第42點之
3、第42點之4、第43點之2、第45點之2、第46點之2、第46點之3、第51點
之2,並自即日生效 |
50. |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06526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4、第4點、第8點、第10點、第11點、第15點、第17點、第18點、
第23點之2、第54點之3、第55點、第63點之1、第80點,並自即日生效 |
51. |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08484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第3點之4、第4點、第17點、第19點之1、第25點之3、第42點之3、第43點
之2、第54點之3、第70點、第72點、第75點至第78點、第80點、第84點、
第85點,並自即日生效 |
52. |
中華民國108年9月1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15582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
第63點之1 |
53.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2710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108年10月1日生效 |
54. |
中華民國109年1月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7689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之4
、第17點、第18點、第21點之1、第64點之1、第70點、第75點、第76點、
第77點、第78點;增訂第50點之2、第88點、第89點、第90點,並自即日
生效 |
55. |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2229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即日生效 |
56. |
中華民國110年2月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16953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47
點之1、第47點之2,並自即日生效 |
57. |
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06219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第
3點之4、第8點、第19點之1、第23點之2、第26點之1、第27點、第28點之
1、第42點之3、第42點之4、第43點之2、第48點之2、第52點之2、第61點
、第62點、第64點之1、第67點、第71點、第74點、第76點、第84點、第8
5點;增訂第27點之1,並自即日起生效 |
58. |
中華民國110年9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116711號令修正發布第9點之
2、第20點之2、第21點、第21點之1、第29點、第30點之2、第31點、第32
點之2、第33點至第39點、第40點之1、第41點之1、第53點、第59點之1、
第60點、第63點之1、第69點、第73點、第81點至第83點、第86點至第90
點,自即日生效 |
59. |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16667號令修正發布第46點
之3、第49點之1、第61點、第76點;增訂第11點之1,並自即日起生效 |
60. |
中華民國111年3月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01619號令修正發布第63點之1
、第67點,並自即日生效 |
61. |
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104735號令發布廢止,定自1
11年8月12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