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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8年3月29日

1.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參字00八七一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六條
2. 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路字0三九0六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六條
3.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交通部交路字一一三一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六條
4. 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九日交通部交路字一五0八九(一)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六條
5.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二月三日交通部交路字0二八一七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六條,自七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6.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六四九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六條(原名稱:各省及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經發汽車牌照收費及解繳辦法)
7.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八四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附表、第四條、第五條條文
8.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一B00000九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六條
9.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四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五00八五0五九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暨第三條所列「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
10.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八五0五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附表
11.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八五0六九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00年十二月八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一一五八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附表
13. 中華民國102年1月1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0337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及第3條之附表
14. 中華民國102年5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7776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之附表及附件一、二
15. 中華民國104年1月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17254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附 表及附件一、二
16. 中華民國105年12月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0038018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附 表
17. 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0019080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附表
18. 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0017065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附 表
19. 中華民國108年3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0007816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附 表
20.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003038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 文及第3條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