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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公路監理機關清理汽車燃料使用費欠費作業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 92年11月14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2月23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90年2月27日交通部交路九十字第00189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5點
2. 中華民國91年5月2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10004829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
3. 中華民國91年12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10012957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
4. 中華民國92年11月1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20065312號函修正發全文6點
5.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二四二一九號函修正發布全文八點
6. 中華民國一00年一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0四八三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八點
7. 中華民國103年2月2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0003394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 ,並自即日生效
8. 中華民國107年1月11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監企字第1070004618號函修正發 布第2點、第3點、第5點至第7點及第2點附表,並自107年1月15日生效
9. 中華民國107年2月23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監企字第1070021214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第6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