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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閒置或低度使用停車場活化須知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1.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二九七五五號函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