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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臺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一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

1.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臺灣省政府九十三府法二字第0九三000七七九一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八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五日臺灣省政府九十五府法二字第0九五一八000五一A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3.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臺灣省政府府財經字第10317003331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