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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預付型交通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一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6年5月17日

1.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七000三一0六號公告
2. 中華民國106年5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056346號公告發布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