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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8年5月18日;並自公告日起6個月後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5年9月13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88年5月18日交通部(88)交路(一)字第04164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2點;並自公告日起6個月後生效
2. 中華民國101年7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8200199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2點,並自即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05年9月13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582003605號公告修正發布 全文2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