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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收費站颱風期間收費處理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67年6月29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2月6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67年6月29日交通部交路(67)字第10606號函核定發布
2. 中華民國68年9月10日交通部交路(68)字第1887號函核准修正
3. 中華民國74年11月25日交通部交路(74)字第24964號函核准修正
4. 中華民國80年4月13日交通部交路(80)字第012575號函核准修正
5. 中華民國85年11月15日交通部交路(85)字第045702號函核准修正
6. 中華民國88年3月10日交通部交路(88)字第014613號函核准修正
7. 中華民國88年9月6日交通部交路(88)字第044136號函核准修正
8. 中華民國89年8月21日交通部交路(89)字第049496號函核准修正
9. 中華民國90年9月19日交通部交路(90)字第053318號函核准修正發布全文8點
10. 中華民國95年1月2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01162號函核准修正發布全文7點
11. 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0996010907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原名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收費站颱風時期收費處理要點)
12. 中華民國103年2月6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36000765號 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