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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公路汽車客運業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5月12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0693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點
2. 中華民國103年5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053947號公告修正發布增訂 第1點(壹、第三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