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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試驗收費標準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7月7日

1. 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材試供字第103100085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條,並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1日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材試供字第1060005947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10年7月7日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材試秘字第1100002153 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附表
4.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2日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材技秘字第112000 4696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3條附表(原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 試驗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