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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5年12月27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

1. 中華民國85年12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50030185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50條,民國86年10月22日行政院(86)臺財字第40498號令發布自87年1月 1日施行;機車所有人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定於88年1月1日施行
2. 中華民國94年2月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782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53 條,自公布日施行
3. 中華民國99年5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23151號令修正公布第19條 、第25條、第35條、第47條至第49條;增訂第47條之1條文
4.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4131號令修正公布第16條 、第23條條文
5.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003451號令修正公布第3條 、第5條、第19條、第22條、第27條、第35條條文
6. 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100049751號令修正發布第38 條、第49條、第50條、第53條;增訂第5條之1、第51條之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