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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6年12月31日,自87年1月1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除第 5條第1項、第11條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1. 中華民國86年12月31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862402642號、交通部交路發字 第8698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17條,自87年1月1日施行
2. 中華民國94年9月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字第0940009151 1號、交通部交路字第0940085037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12條,自發布 日施行
3. 中華民國99年11月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字第099025667 01號、交通部交路字第099001023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9條;增訂第4 條之1條文
4. 中華民國103年11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10302527291號 、交通部交路字第1030031327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第3條條文
5. 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10502523251號 、交通部交路字第1050016341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6條條文
6. 中華民國110年6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11004520061號 、交通部交路字第1100014906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
7.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11104520191號 、交通部交路字第1110034365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5條、第9條、第11條 、第12條條文,除第5條第1項、第11條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外,自發布 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