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名 稱: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75年1月15日,並 自75年3月16日起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並自112年6月15日施行
1. |
中華民國75年1月15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750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2條,並
自75年3月16日起施行 |
2. |
中華民國77年11月15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772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0條 |
3. |
中華民國84年9月16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8450號令修正發布第19條條文 |
4. |
中華民國91年9月25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1B000111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
第4條、第7條條文 |
5. |
中華民國100年3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0248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6條
,並定自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施行 |
6. |
中華民國100年6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06145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23
條之1條文,並定自中華民國100年7月2日施行 |
7. |
中華民國103年2月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009831號令修正發布第13條條
文,並定自103年5月1日施行 |
8. |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087082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第25條條文,並定自即日施行 |
9.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20738號令修正發布第23條
之1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
10. |
中華民國106年6月1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072111號令修正發布第25條條文(中華民國106年7月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087471號令發布,自106年1月6日施行) |
11.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26937號令修正發布第12條
、第18條、第23條之1條文,並自108年10月1日施行 |
12. |
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250060271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
第17條條文,並自112年6月15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