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90年10月2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空字第 0064608號、交 通部交路發字第00062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18條 |
2. | 中華民國91年10月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0910066004號令修正 發布第1條條文 |
3. | 中華民國96年10月2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0960078212D號、交 通部交路字第0960085048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8條,自發布日 施行(原名稱:機器腳踏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及廢止辦法) |
4. | 中華民國105年2月2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50012531號、交通 部交路字第1050003456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9條,自發布日 施行(原名稱:機器腳踏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