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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7年2月26日,自107年2月12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自112年1月1日施行

1. 中華民國107年2月26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7500209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7條 ,自107年2月12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110034695號令修正發布第17條 條文及第4條附表,自112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