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經管省道用地提供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使用作業規定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

1.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工用字第1070133805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9點
2. 中華民國112年9月6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工用字第1120109106A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12年9月15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經管 省道用地提供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使用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