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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並自108年9月16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並自108年9月16日施行

1. 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管字第1081861340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9點,並自108年9月16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管字第1101861596號令修正發 布第3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管字第1131860014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並自113年1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