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3025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09年4月2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4943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第1點、第5點、第7點至第11點,並自109年3月13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 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計程車油料補貼作業要點) |
3. | 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090066058B號令修正 發布第9點、第12點,並自即日生效 |
1.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3025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09年4月2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4943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第1點、第5點、第7點至第11點,並自109年3月13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 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計程車油料補貼作業要點) |
3. | 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090066058B號令修正 發布第9點、第12點,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