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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2年12月6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自111年4月13日實施

1. 中華民國102年12月6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260102301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10點
2. 中華民國103年9月4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360083952號 公告修正發布第8點第2款;第8點第2款第1目、第2目,實施日期與時間, 將另行發布
3. 中華民國104年8月6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419601222號 公告修正發布第4點附表
4. 中華民國106年8月22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619614282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點附表
5. 中華民國107年2月7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719602531號 公告修正發布第2點,自107年2月12日起生效
6. 中華民國107年9月26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719622952號公告修正 發布
7.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1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0919622522號公告修正 發布
8. 中華民國110年3月3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1019604182號公告修正發 布第4點,自110年3月17日實施
9.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1019612531號公告修正 發布第4點附表,自110年6月29日實施
10.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1019627651號公告修正 發布第4點附表
11. 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業字第11119606002號公告修正 發布第4點附表,自111年4月13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