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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公路總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遊覽車客運業營運費用作業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綜字第1100069410A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綜字第1100072312A號令修正 發布第3點、第5點、第6點、第8點及第6點附件一、附件二,並自即日生 效
3. 中華民國112年9月4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綜字第1120106761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1點、第5點及第6點附件二,並自112年9月15日生效(原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遊覽車客運業營運費用 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