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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國內電報規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五十八年七月三十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七日

1.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七月三十日交通部交郵五八0七-一0二六號令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五月十五日交通部交郵字第0七七0七號令修正發布
3. 中華民國七十年三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郵字第0三八六一(一)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一條至第一百零一條條文
4.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七四一三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七十四條至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五條及第八十六條並刪除第三十條及第一百條條文
5.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十五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七九0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五條條文
6.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七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八二一二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