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十五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七五一八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一條(本辦法係原「國內數據通信規則」,「國際數據通信規則」合併修正) |
2. |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十五日交通部修正發布第九條條文 |
3. |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十五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七八0二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條文 |
4. |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六月十五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七八二四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七條條文並刪除第四條條文 |
5. |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五月十五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七九一四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二十七條條文並刪除第五條條文 |
6. |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月十三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八二二二號令修正第六條、第二十七條 |
7. |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十二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八六三二號令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