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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衛星及微波通信放射電波範圍內禁止及限制建築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三月十三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1. 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三月十三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四五九六六七號、交通部交郵字第三二四二號令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七八0六五0號、交通部交郵字第0四0九五號令修正發布
3.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八九五六號、內政部臺八九內營字第八九八四六九三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