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七月十一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六五三四號令訂定發布 |
2. |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五月十三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四二三八號令修正發布 |
3. |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航字第一七五0六號令修正發布 |
4. |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一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一B0000五六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 |
5.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三0000八四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七條之一條文 |
6. | 中華民國一00年六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一00000五六五六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三條 |
7. | 中華民國一0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航字第一0一五00四0七0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
8. | 中華民國111年7月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15008696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第 12條、第13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