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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

1.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二七一0號令發布
2.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一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一二五九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八條
3.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四月三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七一三九號令修正發布
4.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七六一六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七條、十八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
5.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七七0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條文暨附件十四
6.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三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七八一五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二條條文並刪除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
7. 中華民國八十年一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00六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條文
8.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三二九號令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
9.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五三一號令修正全文三十條
10.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八五五七號令修正第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條附件十二格式
11.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六四七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九條;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
12.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八0七號令修正第五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一B0000二0號令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增訂第四條之一、第十一條之一、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
14.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二B0000六四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之一條文
15.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三B0000七四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二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6.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35009273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9 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