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八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二一七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二十六條 |
| 2. |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五四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條文 |
| 3. |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六四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六條(原名稱:臺灣地區海上遊樂船舶活動管理辦法) |
| 4.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九四五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六條(原名稱:海上遊樂船舶活動管理辦法) |
| 5.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六00八五0五六號令廢止 |
| 1. |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八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二一七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二十六條 |
| 2. |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五四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條文 |
| 3. |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六四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六條(原名稱:臺灣地區海上遊樂船舶活動管理辦法) |
| 4.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九四五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六條(原名稱:海上遊樂船舶活動管理辦法) |
| 5.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六00八五0五六號令廢止 |